2013年4月17日 星期三
太上道祖內修篇(4)第二章神氣精之運用
2009/01/01
太上道祖內修篇(4)第二章神氣精之運用
第二章 神氣精之運用
內修之法門,首重清靜,次宜為定,已在第一章闡述矣。茲篇所述乃神氣精之運用。神為人身之主主使,氣為人身之活生命力,精乃人身之靈命之精萃。三者又曰三品,三品亦即三清也,三品存於人身,缺一不可。在常人而言,精氣神雖附於人身而不能聚結,肉身歿後,此三者隨軀殼而離去。若有道之士,則能將三者由散而合,由合而結,此乃內煉之所得,亦非天地之間可能成功者。神之位,在於人身之中央主,精在左輔,氣在右弼。內煉者必先養其神,再提氣與精。神如何能養?則必須靜,再宜定,始能養其神者。神能養,則精氣自能凝結也。如何能運用此三者,須視內煉之人是否定靜耳。
至若坐禪之法,釋道各有不同,目前言之未免過早也。是章所示,乃三品之元;倘三品不能運用,雖坐百年,仍無所得也。
重點摘要
第一段 - 內修精氣神之運用
內修之法門,首重清靜,次宜為定。靜定之後三品自能凝結。
神為人身之主主使,氣為人身之活生命力,精乃人身之靈命之精萃。三者又曰三品,三品亦即三清也,三品存於人身,缺一不可。……神之位,在於人身之中央主,精在左輔,氣在右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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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上道祖內修篇(張)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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