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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1日 星期一

修真傳道論-論真仙第一

呂祖曰。人之生也。安而不病。壯而不老。生而不死。何道可致如此。
鍾祖曰。人之生。自父母交會。而二氣相合。即精血為胎胞。
於太初之後而有太質。陰承陽生。氣隨胎化。三百日形圓。靈光人體。與母分離。
自太素之後。已有升降。而長黃芽。五千日氣足。其數自滿八十一丈。
方當十五。乃曰童男。是時陰中陽半。可比東日之光。
過此以往。走失先陽。耗散真氣。氣弱則病老恐絶矣。
平生愚昧。自損靈光。一世兇頑。時除壽數。所以來生身有等殊。壽有長短。既生復滅。既滅復生。轉轉不悟。而世世墮落。則失身於異類。透靈於別殼。至真之根性。不復於人。旁道輪迴。永無解脫。
或遇真仙至人。與消其罪報。除皮脫殼。再得人身。方在癡瘖。愚昧之中。積行百劫。升在福地。猶不免饑寒殘患。迆邐升遷。漸得完全形貎。尚居奴婢卑賤之中。茍或復作前孽。如立板走九。再入旁道輪迴。

呂祖曰。生於中國。幸遇太平。衣食稍足。而歲月未遲。愛者安而嫌者病。貪者生而怕者死。今日得面尊師。再拜再告。念生死事大。敢望開陳不病不死之理。指教於貧儒乎。
鍾祖曰。人生欲免輪迴。不入於異類軀殼。嘗使其身無病老死苦。頂天立地。負陰抱陽而為人也。為人勿使為鬼。人中修取仙。仙中升取天。

呂祖曰。人死為鬼。道成為仙。仙一等也。何以仙中升取天乎。
鍾祖曰。仙非一也。純陰而無陽者鬼也。純陽而無陰者仙也。陰陽相雜者人也。唯人可以為鬼。可以為仙。少年不修。恣情縱意。病死為鬼。知之修煉。超凡入聖。脫質為仙。仙有五等。法有三成。修持在人。而功成隨分也。

呂祖曰。法有三成。而仙有五等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法有三成者。小成、中成、大成之不同也。
仙有五等者。鬼仙、人仙、地仙、神仙、天仙之不等。皆是仙也。
鬼仙不離於鬼。人仙不離於人。地仙不離於地。神仙不離於神。天仙不離於天。

呂祖曰。所謂鬼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鬼仙者。五仙之下一也。陰中超脫。神像不明。鬼關無姓。三山無名。雖不入輪迴。又難返蓬瀛。終無所歸。止於投胎就舍而已。

呂祖曰。似此鬼仙。行何術。用何功。而致如此。
鍾祖曰。修持之人。不悟大道。而欲速成。形如槁木。心若死灰。神識內守。一志不散。定中出陰神。乃清靈之鬼。非純陽之仙。以其一志陰靈不散。故曰鬼仙。
雖曰仙。其實鬼也。古今崇釋之徒。用功到此。乃曰得道。誠可笑也。

呂祖曰。所謂人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人仙者。五仙之下二也。
修真之士。不悟大道。道中得一法。法中得一術。信心苦志終世不移。五行之氣。悞交悞合。形質且固。八邪之疫。不能為害。多安少病。乃曰人仙。

呂祖曰。似此人仙。何術何功。而致如此。
鍾祖曰。修持之人始也。或閒大道。業重福薄。一切魔難。遂改初心。止於小成法有功。終身不能改移。四時不能變換。如絶五味者。豈知有六氣。忘七情者。豈知有十戒。行潄咽者。咍吐納之為錯。著採補者。笑清淨以為愚。好即物以奪天之氣者。不肯休糧。好存想而採日月之精者。不肯導引。孤坐閉息。安知有自然。屈體勞形。不識於無為。採陰取婦人之氣。與縮金龜者不同。養陽食女子之乳。與煉丹者不同。以類推究。不可勝數。然而皆是道也。不能全於大道。止於大道中。一法一術。功成。安樂延年而已。故曰人仙。更有一等。悅須臾。厭持久。用功不謹。錯時亂日。反成疾病。而不得延年者。世亦多矣。

呂祖曰。所謂地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地仙者。天地之半。神仙之才。不悟大道。止於小成之法。不可見功。唯長生住世。而不死於人間者也。

呂祖曰。地仙如何下手。
鍾祖曰。始也法天地升降之理。取日月生成之數。身中用年月。日中用時刻。先要識龍虎。次要配坎離。辨水源清濁。分氣候早晚。收真一。察二儀。列三才。分四象。別五運。定六氣。聚七寶。序八卦。行九州。五行顛倒。氣傳子母。而液行夫婦也。三田反復。燒成丹藥。永鎮下田。煉形住世。而得長生不死。以作陸地神仙。故曰地仙。

呂祖曰。所謂神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神仙者。地仙厭居塵世。用功不已。關節相連。抽鉛添汞。而金精煉頂。玉液還丹。煉形成氣。而五氣朝元。三陽聚頂。功滿忘形。胎仙自化。陰盡陽純。身外有身。脫質升仙。超凡入聖。謝絶塵俗。以返三山。乃神仙。

呂祖曰。所謂天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地仙厭居塵世。用功不已。而得超脫。乃曰神仙。神仙厭居三島。而傳道人間。道上有功。人間有行。功行滿足。受天書以返洞天。是曰天仙。既為天仙。若厭居洞天。効職為仙官。下曰水官。中曰地官。上曰天官。於天地有大功。於今古有大行。官官升遷。歷任三十六洞天。而返八十一陽天。歷任八十一天。而返三清虛無自然之界。

呂祖曰。鬼仙固不可求矣。天仙亦未敢望矣。所謂人仙地仙神仙之法。可得聞乎。
鍾祖曰。人仙不出小成法。凡地仙不出中成法。凡神仙不出大成法。此三成之數。其實一也。用法求道。道固不難。以道求仙。仙亦甚易。

呂祖曰。古今養命之士。非不求長生也。非不求升仙也。然而不得長生升仙者何也。
鍾祖曰。法不合道。多聞強識。小法旁門。不免於疾病死亡。猶稱屍解。迷惑世人。互相推舉。致使不聞大道。雖有信心苦志之人。行持已久。終不見功。節序入於泉下。鳴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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