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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

暴政之下(1)—道德經司殺章第七十四

司殺章第七十四

民不畏死。奈何以死懼之。若使民常畏死。而為奇者。吾得執而殺之。常有司殺者殺。夫代司殺者。是謂代大匠斲。夫代大匠斲者。希有不傷其手矣。

太上道祖演講集(太上老君降文, 天筆蔡生扶鸞)

政治家如果施行暴政,老百姓一定不堪暴政的摧殘,如果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,也不怕死了,就想起來革命反抗了。到這個時候,執政的人,才想以殺人去威脅百姓,有何用呢?

因此,如果百姓生活在安定的時候,他是怕死的。在這個時候,如果有人為非作歹,執政的人以政治清明的作風,把這些為非作歹的人抓起來審判死刑,還有誰敢再來送死?

但在暴政之下,一切情形就不同了,常常遇有在司法官的命令之下,劊子手才殺人的。也有一些不是司法官命令之下,也不是劊子手,就亂殺人的。就好比一位 不是砍柴的木匠,也要代替別人去砍柴,這種代替別人去砍柴的事,少有不砍傷自己的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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